感谢您在茫茫网海进入到我们的网站,今天有幸能与您分享关于会计之星成绩查询2023 会计之星成绩查询的有关知识,本文内容较多,还望您能耐心阅读,我们的知识点均来自于互联网的收集整理,不一定完全准确,希望您谨慎辨别信息的真实性,我们就开始介绍会计之星成绩查询2023 会计之星成绩查询的相关知识点。
2023年会计之星成绩查询已经开始了。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计人才选拔活动,会计之星每年都吸引着众多学子的关注和参与。对于参赛者来说,了解自己的成绩是了解自己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今年,会计之星成绩查询的流程更加简化和便捷。参赛者只需在电脑或手机上输入“会计之星成绩查询2023”,就可以进入官方查询页面。在这个页面上,参赛者需要输入个人的注册账号和密码,然后系统会立即显示出其成绩。
对于参赛者来说,成绩查询无疑是一个紧张且令人期待的过程。毕竟,会计之星的评分标准严格,要求参赛者在会计知识和实践能力上都有出色的表现。查询成绩时,参赛者会以不同的心情和期待来进行。
无论最终的成绩如何,参赛者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会计之星成绩不仅仅是对个人能力的评估,更是对平时努力和学业进步的认可。不论是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还是未能达到预期目标,都应该在成绩中寻找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并针对不足之处进行调整和提升。
参赛者还应该把会计之星成绩作为自我反思的重要依据。通过对成绩的分析,他们可以了解自己在会计知识和实践能力上的短板,并在今后的学习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弥补。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职场挑战。
会计之星成绩查询是学子们了解自己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通过成绩查询,参赛者可以了解自己在会计知识和实践能力上的表现,并进行个人的成长和提升。不论成绩如何,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不断努力追求进步。相信在未来的职业道路上,参赛者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
会计之星成绩查询2023 会计之星成绩查询

一、会计继续教育的个人实时学分查询学员如需查询个人实时学分,可登录当地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学习网址,进入页面后点击右侧登录模块,输入账号密码登录个人中心,登录成功后即可在个人中心的“听课学习”栏目,查看当前实际学分,即个人实时学分。
参加2021年山西省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员,可登录山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进入页面后再点击右侧登录模块,输入“身份证+验证码”登录个人中心,之后就可以点击个人中心页面的“听课学习”栏目,查看个人实时学分了。
二、会计继续教育的个人学分成绩查询
1、若当地会计继续教育不设考试,学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后,就可直接查询个人学分成绩,即学员可登录当地会计继续教育指定平台,进行继续教育成绩查询。
例如参加2021年山西省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员如需查询个人成绩,可自行登录山西省会计之星查询学分成绩。2、若当地会计继续教育设立考试,学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后,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取得合格分数后,再进行个人成绩查询。
例如:参加2021年成都市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员,需在考试结束后的次月,自行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查询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
恒企教育诞生于2002年,多年来始终坚守教育本质,秉承“把经验传递给有梦想的人”的使命,立足市场人才供需关系和企业对人才的能力结构要求,与时俱进开设不同专业的职业教育。
会计之星怎么进行继续教育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山西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学分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已通过“会计之星”网站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当年度学分登记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会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山西会计之星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晋单位: 为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 2022年6月30日前 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和其他形式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形式。 五、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学分登记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已通过“会计之星”网站(wvw.kjzx.cn)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当年度学分登记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会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 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补学。 六、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晋财会〔2018〕43号)所列各项禁止行为。 (一)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设培训机构、经所属地财政部门备案具有相应培训条件的面授培训机构、经省财政厅备案并符合相应要求的培训机构。 (二)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会计之星”网站或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未经财政部门备案、公布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指导监督,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教学质量的考核监督,定期对继续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于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面授培训机构应在每期培训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取得学分人员名单及实证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所登记的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师协会应在培训前报省财政厅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取得学分人员名单及实证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省财政厅。 七、继续教育保障措施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及时准确办理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其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 2021年山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西会计之星
会计之星成绩查询2023

辽宁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相关事宜的公告》,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8月7日14:30,考生在“辽宁深空网”(网址:http://czt.ln.gov.cn/lnkjwsy/)首页右侧“综合服务”项下“初、中级职称考试”栏目中选择“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
辽宁初级会计考试退费
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退费申请时间从2022年7月4日8时开始,至2022年7月10日17时结束。
申请退费的考生,登录辽宁深空网
—辽宁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看报名记录—登录账号—报名历史记录查询及发票下载—退费—填写退费信息—提交。(请考生用电脑端操作申请退费)
辽宁初级会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满足“辽事通”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体温检测低于37.3度以及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要求。考生考前14天内应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考生须及时关注并遵守各考区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考生若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要求情况,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山西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山西考区相关事项的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8月7日,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进行打印。
山西初级会计考务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2022年8月1日至7日举行,共14个批次。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8月7日。
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9月10日。
山西初级会计考试退费
报考人员为山西省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且考试举行期间不在山西学习或工作,可申请退费;因考试时间调整,怀孕或生产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在考试日期前后60天内),可申请延期至2023年度,所报考级别、报考科目、报考考区与2022年度一致。
退费申请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7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退费或延考申请的考生,视为正常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向所报名考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佐证资料至邮箱,具体事宜咨询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申请退费所发邮件标题为“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附件包括填写后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山西考区退费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经本人亲笔签名后的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毕业证或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能证明毕业时间的佐证资料扫描件或照片。
申请延考所发邮件标题为“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延考申请”;附件包括填写后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山西考区延考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经本人亲笔签名后的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孕期保健卡等正规医院出具的佐证资料扫描件或照片。
(申请表可在山西会计之星官网页面下载)
会计之星继续教育入口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山西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学分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已通过“会计之星”网站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当年度学分登记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会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长治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山西会计之星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晋单位: 为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 2022年6月30日前 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和其他形式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形式。 五、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学分登记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已通过“会计之星”网站(wvw.kjzx.cn)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当年度学分登记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会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 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补学。 六、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晋财会〔2018〕43号)所列各项禁止行为。 (一)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设培训机构、经所属地财政部门备案具有相应培训条件的面授培训机构、经省财政厅备案并符合相应要求的培训机构。 (二)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会计之星”网站或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未经财政部门备案、公布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指导监督,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教学质量的考核监督,定期对继续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于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面授培训机构应在每期培训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取得学分人员名单及实证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所登记的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师协会应在培训前报省财政厅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取得学分人员名单及实证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省财政厅。 七、继续教育保障措施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及时准确办理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其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 2021年山西长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西会计之星
会计之星入口

会计之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报名。1、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考试报名”。2、选择报考省份,然后进入所在地报名页面。
3、使用IE浏览器使用报名系统,首次报考和非首次报考考生都必须先注册。
4、查看网上报名须知,勾选,点击下一步。
5、进入证件照预准备界面,需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
6、进入报名入口,选择所在省份,点击下一步。
7、阅读网上报名流程,点击“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8、填写个人证件号码、姓名信息和报考级别。
9、个人详细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10、信息输入完毕后,会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选择:
首次参加注会报名的零基础考生注意啦!报名注册会计师时,科目选择大有学问!
1、会计+税法。
此种搭配方案适合学习时间相对充裕理解和记忆能力较好的考生。会计与税法有许多相关联的知识,许多会计核算都会涉及增值税内容,会计中的所得税章节也与税法的企业所得税有一定重合,两个科目一起备考能够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2、经济法+税法。
这两个科目都与法律相关,在注会科目中难度较小。两者虽然都有需要记忆的内容,但是也存在一定区别。经济法要求准确记忆,而税法要求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并具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如果考生会计基础较差,可以选择这两个科目一起报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频道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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