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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为珍贵的自然资源之一,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提供人类生活所需的许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科学评估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许多国家建立了专门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近年来一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弄虚作假行为引起了广泛关注。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森林资源进行调查、评估和监管,确保其合理使用和可持续发展。一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背离职业道德,为了个人或团体利益而故意虚报或篡改森林资源资产数据。
弄虚作假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有些机构在数据调查和统计过程中,采取了不科学、不客观的方法,导致评估结果存在明显的错误和偏差。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谋取个人或团体利益,故意篡改评估数据,使得森林资源的价值被低估或高估,进而违背了评估的初衷和公正性。
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具有巨大的危害。如果评估结果被虚报或篡改,就会导致对森林资源的正确认识和合理利用受到干扰,进而可能导致资源过度开发和破坏。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会破坏公众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信任,削弱了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为了有效遏制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监察和督导,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加强对评估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公众能够了解和监督评估的全过程。也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培养,提高其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森林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撑,评估其资产价值是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评估准则,真实客观地进行评估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的正确利用和保护,为我们的未来提供绿色的生存环境。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因为森林资源资产是再生自然资源性资产,故森林资源资产除与一般资产具有的特点〔获利性、占有性、变现性、可比性〕外,它还具备以下特点:
1、经营的永续性:森林资产属于可再生的资源性资产,森林资源资产消耗可以通过合理的经营,根据森林生长有规律和再生能力的特点,采用科学的森林经营利用措施而得到补偿。因而森林资源资产在没有受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时,在科学、合理的经营下是不发生折旧问题的。而且每年都出售部分资产〔林产品〕,其森林资源资产的总量保持不变,或略有增长,长期永续地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目的。
2、再生的长期性:森林资源资产是再生性资产,但根据森林生长的规律,它的产品要有很长的时间后才能出售,通过投入某一森林资源资产经营的资金,少则数年、多则数十年、上百年才能回收,因为一块林地造上林木要到数十年林木才能成材出售,回收投资。
3、分布的辽阔性:森林资源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森林的分布极为广泛,由于森林再生的长期性、经营的永续性,要求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部门要拥有较大面积的森林资源资产,通常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实体都有成千上万公顷的森林资源资产,否则它将无法永续。由于分布的辽阔,使某一地域的森林资源资产与另一地域的森林资源资产在结构内涵与功效发挥上都有不可比之处,各具特色。
4、功能的多样性:森林资源资产结构复杂、形态各异,决定了它功能的多样性。森林资源资产的某些成分,除了有价值可以交换的商品属性外,还具有一些价值难以度量的生态公益效能。这些效能通常自动外溢,受益者无须付费,即可得益,造成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价值偏低。
5、管理的艰巨性:与其它资产相比森林资源资产的安全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森林资源资产漫山遍野地定位在广阔的林地上,即不能仓储,又难以封闭,使其安全保卫十分困难。火灾、虫灾、盗伐等人为或自然的灾害很难控制,就是说:森林资源资产容易流失,增加了风险损失的可能性。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必须引入风险机制,才能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

用材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林木资源资产也称为立木资源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资产中产权交易最活跃的部分,也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最主要的内容。用材林是森林资源中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部分,在森林资源中面积最大、蓄积量最多。用材林根据其内部结构与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同龄林与异龄林两大类,其林木资源资产也分为同龄林林木资源资产和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林木资产评估测算的方法主要有:市价法,包括市场法(市场价倒算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成本法(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
一、市场价倒算法
市场价倒算法又叫剩余价值法,它是将被评估林木资源资产皆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生产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税、费等)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5-1)
式中:E——评估值;
W——木材销售总收入;
C——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F——木材生产经营段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是成、过熟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常用方法。该法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较易获得,各工序的生产成本可依据现行的生产定额标准进行测算,木材价格、利润、税费等标准都较易收集。立木的蓄积、胸径和树高在资产核查中已确定,无须进行生长预测,财务的分析也不涉及到投资收益率和折现率等问题。该方法计算简单,测算结果最贴近市场,最易为林木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购买者所接受。
该法测算时关键的问题有:
1、合理确定木材的平均价格
在木材市场上,木材的交易价格是按口径、长度确定的,是规格化的产品价格。而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这种规格化的产品价格必须转化成某种材种或某类材种的平均价格。由于不同的林分所产出的同一材种的规格不同,其同一材种的平均售价将发生很大变化。在单片的成熟龄林分的评估中,必须根据待评估林分的胸径、树高、形数、材质,以单独确定材种的平均价格,而不能直接采用当地的材种平均价格。在大面积的评估中应根据近年来的交易价格和未来森林资源总体状况确定其材种的平均价格。
2、准确确定待评估林分各材种的出材率
构成立木资产的林木蓄积不是规格化的产品,不同林分的立木由于胸径、树高、形数和材质的不同,其不同材种的出材率有很大的差别。材种出材率的差异直接影响了木材的总售价,税费的测算,使评估结果发生较大变化。
3、合理计算税费
在木材的交易中,虽然税费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地的计税基价规定可能不同。税费收取的项目、幅度都可能不一样,有些企业可能还有政策性优惠。其税费的数量必须依照当地调查的实际资料确定,而不能参照其他地区的标准进行。
4、合理确定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木材生产经营成本主要包括作业准备成本(伐区设计费、道路维修费等)、采伐成本(场地清理、采伐、打枝、造材、铲皮等费用)、集运成本(集材、短途运输费用)、销售费用(检尺、仓贮)、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税费等。这些成本的项目多,涉及的范围广,不同的山场成本不同,在单块小班的评估中必须根据小班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成本,在大面积的评估中要以待评估资产的整体平均水平确定其成本。
5、合理确定木材生产经营利润:它包括采运段利润和销售段利润两部分。实际操作中主要考虑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社会的平均利润率,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的收集,综合确定每立方米林木的合理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主要用于成、过熟林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但在一般的收益现值法、土地期望价法、收获现值法中,其林分主伐的预期收获的计算均是采用该法进行,它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最基本的方法。
例:成、过熟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成、过熟林林木是可立即采伐或在近期内可采伐的林木,一般采用市场价倒算法或现行市价法。在林木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发育不充分、买卖交易不活跃及资金交易价格透明度低的地区,市场价倒算法是成、过熟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首选方法。
例5-1:2008年某个体户拟转让10 hm2杉木林分,该林分经营类型为一杉中,年龄为28年,林分平均胸径为16cm,平均高为15m,蓄积为150m3/hm2,请评估该小班价值。
据调查相关技术经济指标为:
1、木材销价:杉原木900元/m3,杉综合750元/m3
2、税费计征价:杉木原木600元/m3,杉木综合材300元/m3。
3、木材经营成本
(1)伐区设计费:按蓄积7元/m3
(2)检尺费:8元/ m3
(3)直接采伐成本:90元/m3;
(4)道路维护费;5元/m3
(5)短途运输成本:15元/m3
(6)销售费用:销售价的1%
(7)管理费:销售价的3%
(8)不可预见费:销售价的2%
4、税费
(1)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征收。
(2)维简费:按统一计征价的8%征收。
(3)森林植物检疫费:按调运木材统一计征价的0.2%征收。
(4)增值税:按不含税价的6%征收。
(5)城建税:按增值税额的5%征收。
(6)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额的3%征收。
(7)所得税:按不含税价的2%征收。
5、经营利润率:直接木材生产成本的15%计算
6、投资收益率:6%
7、出材率:按待评估山场成熟林林木的平均胸径以及当地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杉木出材率70%(其中原木25%;综用材45%)
8、林地使用费:按新林价(杉原木160元)的30%计,综用材为原木林价的70%。
9、平均主伐年龄:杉木中径材平均主伐年龄为26年,
解:根据上述指标计算:
1、每立方米杉原木纯收入为:900-7÷0.7-8-90-5-15-900×(1%+3%+2%)-600×(12%+8%+0.2%)-900÷1.06×(6%×1.08+2%)-90×15%-160×30%=463.3元
2、每立方米杉综用材纯收入为:750-7÷0.7-8-90-5-15-750×(1%+3%+2%)-300×(12%+8%+0.2%)-750÷1.06×(6%×1.08+2%)-90×15%-160×30%×70%=409.3元
3、据此可计算该林分评估值为:10×150×(25%×463.3+45%×409.3)=450015元
该林分评估值为450015元
二、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也称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它是将相同或类似的森林资源资产在目前市场上的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计算公式为:(5-2)
式中:E一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Kb一物价调整系数,可以用评估基准日工价与参照案例交易时工价之比或评估基准日时某一规格的木材价格与参照案例交易时同一规格的木材价格之比;
G一参照物的市场交易价格(可按面积或按蓄积)。
现行市价法是一般资产评估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理论上它可以用于任何年龄阶段、任何形式的森林资源资产。该法的评估结果可信度高、说服力强、计算容易,但主要取决于收集到的参照案例的成交价的可靠程度。采用该法的必备条件是要求存在一个发育充分的、公开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可以找到各种类型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参照案例。
使用现行市价法时关键的问题是:
1、合理选择评估的参照案例
现行市价法评估时,其评估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所收集的参照案例的评估价格的合理程度,选定几个合适的评估案例是使用该方法的关键所在。案例的林分状况应尽量与待评估林分相近,其交易时间应尽可能接近评估基准日。
2、正确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与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由于森林资源资产不是规格产品,故其林分的质量差异极大,各参照案例的林分不可能与待评估林分完全一致,必须根据林分的蓄积、平均直径、地利等级等因子进行调整。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市场发育不充分,要找多个近期的评估案例十分困难,而利用过去不同时期的评估案例必须根据当时的物价指数以及评估基准日的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3、合理综合确定评估值
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规定,使用现行市价法时必须选用三个以上的评估参照案例。应用不同评估案例测算的结果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必须根据待评估林分的实际情况,以及它与各个参照案例的林分的差异综合确定一个合理的评估值。
三、收益净现值法
收益净现值法是收益法的一种,它通过估算被评估的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预期净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并累计求和得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计算公式为:(5-3)
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At——第t年的年收益;
Ct——第t年的年成本支出;
u——经济寿命期;
i——折现率;
n——林分的年龄。
收益净现值法通常用于有经常性收益同时具有经济寿命的林木资产,如经济林林木资产。这些资产每年都有一定的收益,每年也要支出相应的成本,同时具有一定的经济寿命期。收益净现值法的测算需要预测经营期内未来各年度的经济收入和成本支出,其预测较为麻烦,在无法使用其他方法进行评估时才采用的方法。
选用该方法时必须注意:
1、各年度的收益和支出预测
各年度收益和支出的预测是年净收益现值法的基础,它们决定了评估的成败。必须尽可能选用科学、可行的预测方法来进行预测,以满足评估的要求。预测的收益和成本都应按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测算。
2、折现率的确定
收益现值法中折现率的大小对评估的结果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折现率中不应含通货膨胀因素,一则因为通货膨胀率变化不定,确定困难;二则在未来收益的预测中直接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较为方便,预测未来的价格较预测实物量更为困难。所以在收益现值法中采用的收益和成本都按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测算,它们之间不存在通货膨胀率。但如果在未来各年的收益和成本的预测中已包括通货膨胀因素,则其折现率也应包括通货膨胀率。在确定折现率时要注意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
四、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每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收益,再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求出资产的价值。其计算公式为:(5-4)
式中:E——评估值;
A——年平均纯收益额;
i——投资收益率。
该方法公式简单,要测定的因素少,计算方便,但它的使用有两个严格的前提条件:
l、待评估资产的年收入必须十分稳定;
2、待评估资产的经营期是无限的,它可以无限久地永续经营下去。
年金资本化法主要用于评估年纯收益稳定的森林资源资产,如花年毛竹林资源资产、均匀龄级结构的整体森林资源资产。该测算公式稍作改变也可以用来测算大小年明显的毛竹林资源资产价值和异龄林资源资产价值。
该方法的合理应用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年平均纯收益测算的准确性,要认真测算各项收益、成本及成本的利润,将收益总额减去成本和成本的正常利润,剩余部分才是其纯收益;二是投资收益率必须是不含通货膨胀率的当地该类资产的投资的平均收益率。
五、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根据同龄林生长特点提出的专门用于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资产的评估测算方法。该方法利用收获表预测的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评估后第二年开始支出的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5-5)
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Au——参照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指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和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后的部分),即主伐时的林木资产价值;
Da,Db——参照林分第a、b年的间伐纯收入(n>a,b时,Da,Db=0);
i——投资收益率;
Ct——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主要是森林的管护成本);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收获现值法是评估中龄林和近熟林资产经常选用的方法。收获现值法的公式较复杂,需要预测和确定的项目多,计算也较为麻烦。但该方法是针对中龄林和近熟林造林年代已久,用重置成本易产生偏差,而离主伐又尚早,不能直接采用市场价倒算法的特点而提出的。该方法的提出解决了中龄林和近熟林资产评估的难点,将重置成本法评估的幼龄林资产与用市场价倒算法评估的成熟林资产的价格连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系统的立木价格体系。该法的使用必须注意:
1、标准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预测
主伐时纯收入的预测值是收获现值法的关键数据,其测算通常先按收获表、生长模型或其他方法预测其主伐时的立木蓄积量,然后再按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计算出主伐时的纯收入(立木价值)。其采用的木材价格、生产定额、工价等技术经济指标均按评估基准日时的标准。
2、投资收益率的确定
由于收益和成本测算中均按评估基准日时的价格标准测算,其投资收益率必须是扣除通货膨胀因子的该森林经营类型当地平均收益水平的投资收益率。
3、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
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一般的生产实践中间伐的成本在间伐纯收入计算时已扣除了,因此这一阶段的营林成本主要是按面积分摊的年森林管护成本(V),这一成本相对比较稳定。这样可用有限期年金的现值进行测算,(5-6)
为便于计算可将(5-5)式简化为:(5-7)
4、主伐时间u的确定
主伐时间u通常取该林分所属森林经营类型的主伐年龄的龄级下限。即主伐年龄为v级,龄级年限为5年时,u=21年。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ace45870101uq85.html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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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政策法规司、造林绿化管理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司(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森林公安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
扩展资料
林业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各地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2、拟定各地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各地山区综合开发。
4、组织指导各地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纪委举报电话、邮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第二版课后答案

森林资源资产主要可分为林地资产、林木资产、野生动、植资产、景观资产。在林木资产中根据其收获形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以用材林林木资产、经济林林木资产、薪炭林林木资产和竹林资产等。(1)优化资产配置和经营的基础工作
通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确定的森林资源资产实际的价值量,是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最重要的基础资料。无论是宏观上森林资源资产优化配置,还是微观上森林资源资产有效运营,都需要切实掌握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基础资料和反映资产保值、增值及其收益状况,对不同行业、地区、企业的资产收益率进行比较分析。避免在资产配置上形成错误的导向信息,贻误宏观优化配置。
(2)有效维护和协调所有者、经营者权益的基本尺度
随着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产权机制的建立,不仅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度分离,而且广泛发展了产权的流动、转让、重组。在产权变动中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对于克服作价不公、营私舞弊,甚至不惜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都提供了重要保障。
(3)理顺价格构成、协调森林资源再生产比例关系的必要条件
森林资源资产,由于经营周期长,资金的时间价值占成本的大部分,而账面的原值一般不体现这一部份的价值,造成账面原值与实际价值的巨大偏差,资产账面原值长期低于重置成本。
(4)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的客观需要
现在大量的森林资源进入商品市场进行交换,按照森林资源资产原来的价格进入商品市场进行交换,就会造成大量资产流失,严重地损害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在森林资源资产进入商品市场前,必须进行评估。这是社会主义商品市场发育、完善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5)有助于森林资源资产的流转和林区资金市场的建立。
资金市场在市场体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对企业存量资产的调整,对企业增量资产的分配,特别是对资金的合理配置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林区,大量的资金投在山上,最大的资产之一就是森林资源资产。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将促进森林资源资产的流动,有助于林区资金市场的建立,有助于搞活林区经济,增加林业活力。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收益法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根据评估对象和未来收益期的不同,有多种评估测算方法:
(1)有限收益期:如经济林评估的收益净现值法和用材林评估的收获现值法;
(2)无限收益期:常用于经济林或常年有稳定收益的林木经济价值评估。
1.收益净现值法(用于经济林林木资产评估)2.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通过预测林分生长到主伐时可生产的木材的数量,并利用木材市场价倒算法测算出其立木的价值并将其折成现值,然后再扣除评估基准日后到主伐前预计要进行各项经营措施成本(含地租)的折现值,将其剩余部分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的评估值。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收获现值法理论上可以用于任何年龄阶段的林木资产评估,但实际应用中一般用于中龄林和近熟林的林木资产评估。
收获现值法公式的计算较为复杂,此种方法主要针对造林年代已久,用成本法容易产生偏差,离主伐期尚早不宜采用市场法而提出的。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一般根据待评估的林分与标准林分的蓄积或胸径指标进行调整。
3.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每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收益,再按适当的资本化率求出资产的价值。
年金资本化法主要用于地租收益稳定且明确的林地资产评估以及把林木和林地作为一个整体的异龄林永续经营前提下的资源资产评估。
(1)林木评估的年金资本化法。这一方法是将被评估的林木资产每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效益,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估算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En=A/P(4-8);
En——林木资产的评估值;
A——年平均纯收益(扣除地租);
P——投资收益率(根据当地营林平均收益状况具体确定)。
年金资本化法应用的前提是假设资产的经营期和收益期是无限期地永续经营,且每年的收益稳定。此种方法计算简单,所需要确定的只有两个因素,年平均纯收益和投资收益率。但在应用过程中要注意,年平均纯收益测算的准确性和投资收益率的科学性。
(2)林地使用权年金资本化法。年金资本化法又叫做地租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林地资产每年相对稳定的地租收益作为资本投资收益,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估算林地评估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Bu=R/P(4-9);
Bu——林地平均值;
R——林地平均地租收益;
P——投资收益率。
当林地使用权为有限期时,其公式在年金资本化法的基础上进行年期修正。
4.林地期望价法
林地期望价法以实行永续皆伐为前提,并假定每个轮伐期林地上的收益相同,支出也相同。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林地期望价法是同龄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最常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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