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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是为了方便初级会计报名而建立的一个在线平台。该系统的建立,使得报名流程更加简便高效,为广大初级会计人员提供了便捷的报名途径。

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建立方便了报名者的注册和登记过程。传统的报名方式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报名手续,耗费时间和精力,而采集系统的出现,则可以通过电子设备在家中完成报名,省去了往返办事处的时间和车费,大大提高了报名的便捷性。
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还提供了在线支付和材料上传功能。报名者可以直接通过系统进行报名费用的在线支付,避免了传统报名方式中的排队等候等问题。报名者还可以通过系统直接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减少了纸质材料的使用,节省了资源,并为环保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还提供了报名进度查询功能,方便报名者了解自己报名的进展情况。通过系统,报名者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审核状态等信息,避免了传统报名方式中的信息不透明问题。
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建立为初级会计报名提供了便利和高效性。它将报名流程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方便了报名者的注册和登记,同时还提供了在线支付和材料上传功能,大大简化了整个报名过程。希望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能够不断完善和优化,为广大初级会计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初级会计报名入口)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湖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之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衡阳会计人员可登陆湖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的管理 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专业科目的培训与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以及公需科目的组织实施。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登记等,均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有关要求办理。 (二)专业科目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分为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类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4)《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5)《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6)《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9〕17号); (7)《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 2、行政事业类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 (3)《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4)《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5)《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9〕17号); (6)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四、继续教育的形式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两种培训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具体形式有: 1、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2、参加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4、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不单独组织面授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无工作单位、自主择业、非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等其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培训。 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一律参加网络培训补学。 五、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公需科目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具体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办理学分登记。 (二)专业科目学分登记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并在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登记。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应将培训情况和相关表格等资料报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学分登记。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通过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cn/)“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中“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窗口登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后登记。 (1)参加全国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应上传相关证明原件;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应上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确认的相关资料原件;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的,应上传参会通知和参会记录; (2)参加全国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应上传录取通知原件;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通过一科考试的,应上传成绩合格证明;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一般由所在院校按年度统一组织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因就业等特殊情况,学生也可单独申报。 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申报的,应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或相关院系提交学生本年度成绩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登记表》。 学生单独申报的,应上传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本年度成绩清单。 (4)承担财政会计主管部门或中国会计学会、湖南省会计学会及其分会的课题研究,应上传课题中标通知书和课题结项证明原件;发表会计类论文的,应上传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应上传书籍封面和能够证明参与编写人员信息的页面。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财政部门将通报所在单位,并将造假行为记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 在进行以上1-4项学分认定时,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审核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本年度取得相应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将培训情况录入系统。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cn/)“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查看培训登记情况。 (三)学分折算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通知“四、继续教育的形式”中相应形式,完成继续教育的,其学分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学分折算原则上每年度办理一次,学分折算不足60学分的,剩余部分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获得。 财政部门负责办理的学分折算仅限于专业科目,学分折算达到60学分以上的,视同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的学习。 (四)学分认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专业科目培训后,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cn/)“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打印专业科目培训记录。同时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且需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及学分认定,其他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后无需进行学分认定。 六、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机构包括:(一)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设培训机构;(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向财政部门备案,具有专业科目培训条件的面授培训机构;(四)经省财政厅备案并符合相应要求的网络培训机构。 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未经财政部门备案、公布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七、管理与评价 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推动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序开展。 各部门、各单位应支持、引导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报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选拔会计领军人才、高级会计师评委、参评正(副)高级会计师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时间安排 各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于2021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网络培训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cn/)“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自主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学分,系统将自动予以登记。参加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学员,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网址进行学习。 (三)面授培训 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避免聚集性线下培训活动,确需开展线下培训的应当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面授培训的,应按要求填写培训备案表,并于培训开始前1周向所属财政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后1周内,组织面授培训单位将培训情况及《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登记表》、培训录像、照片等资料(含电子文档),报所属财政部门进行登记,未按程序提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由省财政厅负责管理。 组织开展公需科目面授培训的单位应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提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四)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专业设置,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包括: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管理、审计、财政、税务、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税收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 2020年湖南衡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南省财政厅
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采集

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采集怎么操作如下: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要进行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等三个步骤。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会计人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事关会计人员切身利益, 是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业务的重要抓手。初级会计人员取得职称之后应登录当地信息采集入口完善个人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继续教育。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初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学分登记是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会计继续教育审查事项: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会计信息采集过时间了怎么办

会计信息采集时间过了不用担心,多关注下当地财政局网站的政策,因为本身每年都会有很多新人需要采集信息,也有许多人会从企业行业转行到会计行业,一般每年都会有时间可以采集,需要关注的是当地的会计信息是否影响到会计从业年限,从而影响到考证的时间。
初级会计报名入口

初级会计师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
。
初级会计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初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未注册考生需先注册再登录,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
2、认真阅读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承诺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3、选择正确的报名地点。
4、了解报名流程。
5、填写证件、姓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
6、确认考试科目并进行缴费。
7、报名成功,生成报名注册号。
初级会计报名需要审核吗
初级会计报名需要审核。实行考前审核的省份,考生在报名网站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后,可以等待系统自动审核。
有些地区实行现场审核,则需要考生在报名网站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而实行考后审核省份的考生,在证书领取之前,需要先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之后才允许领取自身的合格证书。
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的重要性
一般省级初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会发布公告,考生们需要在公告规定的日期内进行资格审核。实行考前审核和现场审核的地区,审核不通过的,不能进行报名和缴费;实行考后审核的地区,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证书。审核不通过的,将会被取消考试资格,也不能领取证书。
报考人员应该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初级考试合格人员将会被取消成绩,不予发证。
湖南会计信息管理专栏

湖南会计信息网入口是http://czkj.guizhou.gov.cn/,湖南会计信息网已经并入湖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专栏,是湖南省财政厅会计门户网站,由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主办,是省财政厅会计处在互联网上发布会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
湖南会计信息网内设“政策法规”、“会计考试”、“继续教育”、“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学会”五大专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领军人才”两大会计服务,以及“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
湖南会计信息网各专栏的设置,主要用于发布会计政策法规;会计考试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最新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信息;学会工作总结的通知。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功能,主要为会计考试人员提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省线高级合格证信息查询的服务;“会计领军人才”功能,主要为会计领军人才提供申报、打印准考证的服务。
“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主要为会计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发证申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调转;省财会金融人才成绩查询;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报名以及学分折算的服务。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什么湖南cpa报名考试入口是什么
今天的关于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初级会计报名入口)的知识介绍就讲到这里,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