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的济南莱芜,寒风裹着法院门口的法桐叶打旋儿。49岁的裴某波戴着走出法庭时,没看一眼站在台阶下的申家姐弟——半年前,他用一把蓝色塑料柄水果刀,结束了女友申某菊46岁的生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成了这场悲剧的“阶段性句号”,但申某菊的弟弟攥着判决书说:“这不是终点,我们要申请抗诉,让他偿命。”
这场悲剧的起点,是2023年11月的一场恋爱。当时47岁的裴某波(河北文安人,1996年曾因抢劫、盗窃罪被判7年)和申某菊确定关系,起初“关系很好”,直到2024年4月,裴某波开始用女友的信用卡透支——前后刷了7万元,没还。
矛盾爆发在2025年春天。那年过年,裴某波带申某菊回河北见家长,申某菊嫌“见面钱太少”,又觉得裴母“刻薄”,双方闹得不愉快;加上裴某波一直没还钱,申某菊3月18日报警,还到法院起诉他要债。两人的感情,就此碎成了一地碴儿。
4月11日晚的争执,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据裴某波供述,当晚9点多,两人从天津回莱芜的租住处,申某菊又提起“不让他回家”的事,越吵越凶的他,顺手抓起茶几上果盘里的水果刀——申某菊上前夺刀时,他朝对方胸腹部捅了两刀,混乱中还划伤了她的下巴和脖子。“她趴在沙发中间不动了,伤口在流血。”裴某波说,之后他尝试用修眉刀片割腕、吃大量药片自杀,却没成功,最后拿了申某菊的手机,开车回河北,途中把手机扔进了河里。
次日凌晨,裴某波到河北文安的派出所投案。但这场“自首”,没能抵消他的罪行——庭审时,诉讼代理人指出:申某菊身上有十余处刀伤,多在致命部位,裴某波行凶后没施救,分明是“故意”;而他有抢劫前科,手段残忍,应判死刑立即执行。辩护人则辩称,这是“民间矛盾引发”,且裴某波有自首情节。
法院的判决,最终给了“故意罪”的定性——济南中院认为,裴某波“不计后果持刀捅刺要害部位”,主观上有故意,纠正了最初的“故意伤害罪”指控;但考虑到“民间矛盾”和“自首”,判了死缓,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申家丧葬费55366元。
“他没上诉。”申某菊的弟弟说,宣判后裴某波直接被押走,而他们一家走出法院时,阳光刺得眼睛疼。“我们感谢法院的判罚,但一万个他死,我姐也回不来了。”这位弟弟红着眼眶告诉记者,家人已经决定向检方申请抗诉,“我们要的不是‘缓’,是他为我姐偿命。”
这场悲剧里,没有赢家——裴某波用7万元信用卡透支,换来了一辈子的牢笼;申某菊用感情信任,换来了生命的终结;而申家姐弟,要用漫长的抗诉,去填补失去亲人的缺口。就像走出法院时,一位老人感叹的:“恋爱里的钱和信任,要是早算清楚,或许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但世上没有“或许”。判决文书上的 ink 已经干透,可申某菊的照片还摆在家中,她弟弟说:“等抗诉有结果的那天,我要去坟前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