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近20年的退休矿工股权追讨案,在85名老人拿到生效胜诉判决之后,本该进入执行阶段尘埃落定,没想到新的纠纷又冒了出来。

这件事的根源还要从国企改制说起:内蒙古蒙南煤炭有限公司的这群退休矿工,当年企业改制时都出资认购了公司原始股,退休后却莫名被取消了股东身份。从2007年开始,88名矿工就正式踏上维权诉讼路,没想到内蒙古两级法院两次驳回了他们的诉求。直到最高法提审撤销原裁定,指定山西异地审理,历经最高法4次裁定、最高检介入监督,2024年山西高院终于作出终审判决:除去3人主动退出诉讼,剩下85名退休矿工确实是蒙南公司原始股东,合计享有18.8%的股权,还能拿到2004年到2011年共计近6000万元的分红。之后矿方不服,先后申请再审、检察监督,全都被驳回,当时不少人都觉得,这桩拖了快20年的维权案终于能落停了,没想到后续还有波折。

退休矿工追讨千万股权后续来了

在85人胜诉之后,还有13名情况完全一致的退休矿工,也向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的原始股东身份、分得对应红利。今年3月底一审判决出炉:12名原告的原始股东身份得到确认,合计出资97200元,占股比例2.23%,仅1名原告的诉求被全部驳回。本来这算是拿到了一半胜利,可矿工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同样的案情、同样的诉求,准格尔旗法院在几个核心问题上的认定,和山西高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完全不一样,出现了明显的同案不同判。

第一个争议点就是分红诉求:山西高院的生效判决已经明确,蒙南公司对应时段的分红统一按原始股本的73倍计算,85名矿工的个人分红都已经算得清清楚楚。可这次准格尔旗法院却认为,不能用前案的出资和分配标准类推本案12人的分红,直接以“原告诉求不明确”为由,驳回了所有人的分红起诉。矿工们上诉时提出,蒙南公司的分红总额、计算规则都是已经被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法院也已经确认了我们的持股比例,个人分红数额完全可以计算得出,根本不存在诉求不明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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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争议点是分立后三家公司的股权:山西高院之前已经认定,蒙南公司后来拆分出的城塔、碓臼沟、川宏三家公司属于企业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就连重组方锦泰集团都明确认可,蒙南的原始股东可以在这三家公司享有同比例权益。可准格尔旗法院却坚持三家公司是蒙南的独立子公司,母公司股东身份不能直接等同于子公司股东,驳回了矿工们的相关诉求。矿工们认为,这是故意曲解前案已经认定的事实,无端剥夺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目前13名原告已经全部上诉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件事传开后,不同群体也给出了不同看法:不少中老年网友都替老矿工抱不平,一辈子在煤矿干活,这点股权是自己真金白银买的,讨了快20年,不少人都没等到胜诉就去世了,现在都确认股东身份了还卡程序,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年轻网友则感慨,普通人维权成本太高,同一个事实怎么能出现两种裁判标准;也有法律界中立人士表示,不同法院对法律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但前案已经经过最高法复核生效,同类案件保持裁判统一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出现同案不同判确实需要纠正;也有理友表示,司法审理出现认识分歧在所难免,既然已经上诉,等待二审给出最终结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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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这些原告都已经是退休老人,他们追讨的不是从天而降的“千万资产”,只是自己当年出资、理应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起横跨近20年的维权案,已经走到最高法给出了明确大家都在等二审能统一裁判标准,给这群熬了大半辈子的老矿工一个彻底的公平。目前案件还在二审处理阶段,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