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南京财政),老铁们想知道有关这个问题的分析和解答吗,相信你通过以下的文章内容就会有更深入的了解,那么接下来就跟着我们的小编一起看看吧。

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南京财政)是南京市财政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督导和管理南京市的财务活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在推动南京市财政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南京财政)

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南京市各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其核心工作包括预算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该局通过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和科学分配。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还负责编制南京市财政会计制度,加强对财务会计的监督,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注重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通过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提高财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该局还加强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还积极参与审计工作,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南京财政)在南京市财政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和审计工作,该局能够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切实保障公共财政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还积极推动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和风险防控,为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南京财政)以其专业性和规范性的工作,为南京市的财政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能够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提高财政资源的效益,为南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财政基础。

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南京财政)

根据主要职责,市财政局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财政调查研究、信息、新闻、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预算处

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拟定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年度全市预算;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全市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负责财政体制结算和转移支付工作。负责罚没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管理政府资本金投入,牵头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协助制定开发区财政体制和财政支持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开发区财政运行分析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企业划转后财税政策调整工作。

(三)国库处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跟踪分析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制定预算执行有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管理;汇总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汇总编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统一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账户,指导全市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四)政府采购管理处

拟定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并调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承担市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协助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处理市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

(五)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研究制定全市非税收入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全市性和市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和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有关部门拟定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研究及资金管理。

(六)税政处(法规处)

承担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承担税收政策的协调、衔接、审核工作;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管理税收减免、退税、税收返还有关工作;承担关税税政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性财税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审核上报有关财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经济建设处

研究拟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拟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资金预算;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资金的财政管理;负责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拟定全市基本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经费支出定额和标准;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管理,拟定工程概、预、决算审核办法;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和粮食、油料等市级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八)企业处

承担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和市级财政支持相关产业的财政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协助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发展的财政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公用企业营运相关政策并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组织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协助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外经金融处

指导、监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旅游企业、外经企业及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承担市利用国外贷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银行、证券及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的管理;指导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资产监督工作。

(十)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定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与非贸易外汇;承担行政、政法部门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相关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建议;拟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业财务制度;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三)农业处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基本建设及农村合作组织、财政扶贫、农业救灾防灾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十四)农村财政管理处

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关财政政策并承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协助开展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的研究,指导其在基层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指导乡镇财政机构监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承担粮食直补等政策性补贴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十五)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协助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中央、省与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

(十六)绩效管理处

拟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十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研究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查登记办法,组织指导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更新、报废标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承担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并承担有关实施工作。

(十八)会计处

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制度;承担全市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九)监督检查局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工作;拟定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委托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二十)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表彰活动;组织全市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县区财政教育工作;指导财会教育中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南京市财政局

“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的最大变化,是将经费和责任交给各区,提高各区的积极性和动力,促使其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提高城市建设和维护水平。”11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时如是说。

作为《关于调整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两大附件之一,《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管理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牵涉到小区出新、房屋整治、游园绿地建设、二次供水改造、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等城市建设、管理方方面面。方案将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一财税分成的政策杠杆,又将如何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记者就上述热点问题,采访了财政、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

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体现财随事走

“财政的基本功能有资金保障、服务发展,还包括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引导资金进入关键领域。”市财政局局长林克勤表示。

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正是希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将经费、责任同时下放到各区。记者获悉,我市每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总盘子大约20多亿元,其中一半用于城市维护、一半用于建设。此前,我市每年会根据当年建设、管理实际,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并分配到各区。

“全市制订资金使用计划,优点是全市统筹,缺点是难以完全兼顾各区实际。”市住建委综合计划处处长苗剑文表示,以小区出新为例,出新计划虽由各区上报,但最终由市统一确定名单。各区无法做到结合区域实际,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将经费下放到各区,就能解决上述问题。

林克勤则表示,此次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在内的财政体制改革,基本原则就是简政放权,属地管理,明确各区政府的主体责任;财随事走,责权统一;统筹兼顾,区域平衡。

在事权划分上,市、区各自承担的事权再次明确。江南八区一般设施的养护、保洁等,均由各区负责,相关经费也下放到区,由各区自行征收、管理、使用,集中力量解决重难点问题。市主要承担全市性、跨区域、系统性的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大型高架等的专业化、机械化管养。

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更加有力

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后,城市管理经费保障将更加有力。市城管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秦成龙表示,在此次财权划分上,各区城市管理经费将有更多保障。“按照方案,今后我市将设立城市维护管理考核专项资金,按区级设施维护管理经费基数的10%安排。资金来源明确为区级设施维护经费基数集中5%,市级安排5%。和以前相比,市级投入的5%是新增加的。”他说,这意味着市级层面更加注重城市管理投入。

以前的阶段性、临时性经费被明确为常态性投入。秦成龙举例说,在城市维护管理支出基数中,明确了“其他经费”,包括拆违控违、店招店牌、楼宇清洗、景观亮化、市容整治、应急保障等城市管理事项所需经费,按照各区设施经费的5%核定,列入基数,成为常态性的城市管理经费支出。

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将有质量技术标准

在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副处长何世文看来,此次财政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放权,而是通过明确各区主体责任,提高各区积极性,激发更大的发展活力。

“各区的压力也会更大。”他说,责任和经费同时下放,意味着各区再也没有依赖和借口。以前某条街巷管养不到位,区里可能会说因为经费不到位,现在管养责任、经费全部到位,区里就是第一责任人。市级层面,则主要承担监督、管理、考核,更多从技术规范、工作标准等方面监督各区贯彻执行。

记者获悉,市城管部门正牵头制定和完善城市设施维护管理的工作规范、质量技术标准和考核办法,市住建、城管部门负责制定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城市维护设施养护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化提高城市维护管理效能。

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还将加大城市维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管力度,采取定期考核和随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设施维护质量的考核。市区两级财政、审计部门将加强城市维护管理经费的监管,确保管养经费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计管理

分类: 资源共享 >> 文档/报告共享 问题描述: 大家帮帮忙啊,!!!!!!!!!!!!!!!!!解析: 会计管理包括以下几个大的方面:1、资金管理(包括对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调度使用,对外汇的控制,要时刻注意利率和汇率变化,多与银行打交道)2、财务管理(包括日常报销及审核,月末做帐汇总,出具年终报表)3、内部审计(对公司内部事件进行审计,协丛事物所进行年终审计)4、成本管理(计算产品成本)5、计划统计管理(顾名思义)

南京市财政局考试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停网上报名的紧急通知 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服务器出现故障,为确保我市考试报名的后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决定暂停我市网上报名工作,开通时间另外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上通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预计26号报名系统可以正常报名2013年江苏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财政部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实行,根据新办法,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2013年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在7月24日至8月14日,各地将在下半年组织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根据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取消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的规定;3、拟采用升级后的考试软件进行考试,并按照财政部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考试题库抽取试卷;4、自2014年起,每年拟增加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即一年考2次,上半年及下半年各考一次江苏会计从业教材问题,目前各省对会计从业的教材内容进行整合,往年江苏省都是使用经济科学出版的教材,据了解各省的教材大部分的内容都是一样的,只是在教材章节顺序上有区别,初级电算化会换用友t3软件考试软件,教材要等考试报名后才能出来,现在并没有官方的教材出来,有的话也不是官方的,往年江苏从业的教材都是使用的经济科学出版社的教材,2013年江苏从业教材要到8月中旬才能出来,可以在财政局网站上预定教材,会计从业机考考试的时候是随机抽题的。所有的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机考的形式和报考相关的信息,直接点击百度“贴吧”,右侧有“贴吧搜索”四个字,直接输入贴吧帖子标题即可帖子标题“2013年江苏会计从业模拟考试系统免费答题”帖子标题“2013年江苏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有详细的江苏会计从考试报名流程图帖子标题“2013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统操作演示 题型、题量、分值变化”演示系统可以下载

南京财政

杭州、南京、武汉、苏州、沈阳、郑州等城市属于二级财政,无需上缴到省,地方自留税收比较多。中国国家财政分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市)、乡(镇)五级财政。中央政府的一级财政。

中央政府为实现职能的需要,与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在国家财政中居于主导地位。乡镇财政是地方财政的基层单位。它作为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和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不同于其他几级财政的特征。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我国的财政体系:

一是全口径的财政总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在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保基金等财政专户管理基金预算收入,以及体量非常小的预算外收入(各地统计口径略有差别)。即:

| 全口径财政总收入= 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基金预算收入+其他。

二是在4大预算收入中,我们一般说的财政收入是公共预算收入,其他三大预算收入不列入我们常常理解的财政收入,因为都有比较明确的用途。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在公共预算收入中扣除上交中央和省部分的税加上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得到,可以简略理解为: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公共预算收入(总的税收+非税收入)- 上解收入(即上缴到中央和省的收入)+ 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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