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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2021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闻)》

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2021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闻)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作为经济管理领域中的重要岗位,备受关注和需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负责注册会计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专业组织,每年都会公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时间,以便更多人有机会加入这个有前途的职业。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新发布的消息,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时间已经确定。根据规定,今年的报名时间将从**2021年4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考生们可以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合格认定等。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一个综合性的职业资格考试,涉及的知识面广泛而繁杂。考试科目主要包括《会计基础》、《经济法基础》、《会计实务》、《财务成本管理》、《审计基础》等。考试通过后,考生将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可以在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各领域从事会计、财务管理等职业工作。

注册会计师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对于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人才的需求愈发迫切。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将为考生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注册会计师还可以参与会计法律、税务筹划等各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为企业的经济运作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对于有志于从事会计、财务管理等职业的人士来说,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机会。报名时间已经确定,考生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提前规划学习时间,系统复习相关知识,为顺利通过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更重要的是,注册会计师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这是注册会计师的核心素养。

让我们一起期待着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顺利进行,并祝愿所有报名考生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员,为我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2021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闻)

2021年4月1-30日(每天8:00-20:00,4月3-5日清明节假期除外)。

考试交费时间:2021年6月15-30日(每天8:00-20:00。交费期间,不得更改报考科目、考区及相关报名信息;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进行报名的,于2021年8月9日后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状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需在北京时间2021年7月26日-8月6日(每天8:00-20:00),在网报系统自行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教留服)”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8月9-24日(每天8:00-20:00)。考试时间:专业阶段考试安排在2021年8月27-29日;综合阶段考试安排在2021年8月28日。广大考试报名人员注意的有以下五点。一、是可以通过网报系统移动端或者PC端报名考试。选择移动端的报名人员,可扫描报名简章或者网报系统首页的二维码,以及通过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名。建议首次报名的人员,由于需要输入较多信息,为避免因输入错误而影响进度,建议选择网报系统PC端报名。建议老考生选择移动端报名,以提高效率。二、是首次考试报名人员一定要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的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2-20K,102像素×126像素)。上传的照片将同步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书,若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届时将无法按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能顺利参考。老考生以往已经审核通过的非白底照片,将无需更换。确需更换照片的,须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向其提交申请后,再按要求办理。三、是首次报名人员和未绑定手机号的老考生,注册时均须绑定手机号码,主要是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网报系统推送的有关提示短信。四、是首次考试报名人员的学历审核,将通过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统一进行在线认证,无需本人填写学历证书编号。五、是报名人员一定要持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参加考试。如果携带的证件不一致,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相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早8:00-4月28日晚8:00。

2023年注会考试时间:2023年8月25日-8月27日举行,(其中: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四个科目将在部分考区实施两场考试)。

2023年注会交费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30日(每天8:00—20:00),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闻

2008年08月30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08-08-27 20:29:00 阅读22126次 会协〔200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深入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我会起草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8年9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考试部。联系人:张文电子信箱:kaoshi@cicpa.org.cn电话:***转5308; 传真***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邮编100081附件:1.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附件1: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991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中注协自2004年“四代会”以来,实施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正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加快选拔和培养符合国际化发展需要的行业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2007年初,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和继承过去17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在充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在改革实践中,充分体现行业发展对行业人才建设的根本要求。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为顺利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在全国考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包括起草、咨询和决策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相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及组成如下:(一)全国考委会全国考委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决策。(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1.工作组职责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及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制度的研究、设计、起草、征求意见和拟订等工作;负责推动、协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及其他日常管理,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及翻译资料。2.工作组组成工作组以全国考办为依托组建,成员以全国考办工作人员为主,适当吸收外部专家。(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内专家咨询组1.境内专家咨询组职责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论证。2.境内专家咨询组组成组长由全国考委会委员担任,成员由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方面有较深研究的院校学者、执业界和法律界专家组成。(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外专家咨询组1.境外专家咨询组职责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2.境外专家咨询组组成组长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专家、国际会计公司相关专家组成。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为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豁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当前将首先重点实施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在2009年实施,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基本制度;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基于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的国际比较,特别是在充分借鉴香港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在不改变现行报名条件和豁免政策的前提下,对现行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一)关于考试层级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二)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考试科目的设置与考试层级的划分密切相关。建议将考试科目设为“6+1”模式,其中:第一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1科。6科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科目);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应具备的组织和企业相关知识。第二层级,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管理技能等。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完成;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三)关于实务经历要求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要求,拟在考试制度中增加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性要求。鉴于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未明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有实务经历的要求,仅明确了申请注册的实务经历要求,即,“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据此,在考试制度改革中,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性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衔接方案为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建议自2009年起,实施新考试制度。为做好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确保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继续执行1年。200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2009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门科目的,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2010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五、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总结、巩固有关英语水平测试工作取得的前期成果,并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相协调,就建立新的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制度,提出如下建议:英语水平测试目标是,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测试水平及国际认可度,以注册会计师在英语环境下应有的职业胜任能力为标准,通过测试,重点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将英语水平测试打造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通行证”的重要标志。建议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英语水平测试拟于2009年实施,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六、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时间安排为确保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时间安排如下:(一)制订完成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08年1-9月)建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成立考试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工作组,搜集、整理其他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开展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工作,起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结果,修订形成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全国考委会批准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二)制订完成考试规章和有关办法(2008年9-11月)根据考试制度改革的要求,修订和制订《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同时修订和制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三)实施准备(2008年11月-2009年2月)制订发布《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布置2009年考试工作。同时完成宣传、教材编写、考务人员培训等考试制度改革实施的准备工作。附件2: 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2007年度第二次会议决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组织开展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工作方案起草工作。《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991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国际化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也面临新的改革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总结过去十多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深入探索和认识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律,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一)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引导注册会计师不断提升胜任能力,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执业环境变化的新要求。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在传统审计鉴证、税务服务、管理咨询等业务基础上,不断扩大到风险管理、制度设计、战略规划、司法会计鉴证、内部控制鉴证、破产管理、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日益完善,企业管理日益深化,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知识整合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和持续学习能力。中注协制定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对注册会计师及行业后备人才应具备的广博的会计、审计、企业管理、信息技术、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品格进行了系统描述。与以上要求相适应,我们应当深入理解行业人才成长规律,深刻认识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在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充实考试中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完善考试的人才选拔功能,深化对考试的人才培养、人才评价的功能认识,提升考试理念。(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助推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提高注册会计师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走出去的能力,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是实现以上任务的重要基础。要求我们在客观评价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结构、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国际化环境下的执业能力。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储备的基础环节。借鉴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工作经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现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和资质的合作,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三)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随着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平稳过渡。与此内地与香港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等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审计准则的等效谈判正在进一步推进。我国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同时也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为考试理念的提升、考试内容的充实、考试结构的改善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研究起草过程在全国考委会的指导下,中注协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规划,全力投入,稳步推进,围绕考试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工作机制、改革内容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论证,主要工作如下:1.在全国考委会领导下,成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境内外专家咨询组,建立了包括决策、起草和咨询三个层次的工作机制。2.组织开展并完成相关课题研究,为考试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2007年9月,就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确定了“考试基本制度改革研究”、“命题制度改革研究”、“注册会计师资格互惠研究”三项研究课题。已组织专家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报告。3.完成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的国际比较。搜集并翻译了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累计翻译55万字;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了不同考试制度的先进经验和适应性。4.组织起草并定向征求意见。根据前期研究成果,组织力量起草并于今年3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初稿。3月至7月,在全国考委会会议,考试制度改革境内、外专家咨询组会议,以及部分地方协会秘书长座谈会上,听取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对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改革模式、实施步骤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考试科目结构、实务经历要求、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等提出了建议。根据这些意见,修订形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这次工作方案主要是针对考试基本制度。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将在实施基本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择机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我们在起草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中着力研究和解决的基本问题,是指导我们总结和评价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研究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资格考试成功经验、研究设计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指导。征求意见稿提出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这就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根据以上总体目标,征求意见稿对考试制度改革的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并对英语水平测试提出了设想。(一)关于考试层级的划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过程是引导考生不断深化对专业的理解,不断充实专业知识,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持续提高胜任能力的过程。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当充分体现不断提高、不断积累的规律,并使不同阶段的要求有所差异。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实践看,考试层级的划分与报名条件密切相关。报名条件对学历、专业的限定较多,考试层级和科目就较少。基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设为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层级的结构。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测试考生在职业环境中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的综合能力。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设计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设计和内容分配应当体现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要求,应当与执业环境相适应,并为内容的扩充和整合提供条件。根据以上认识,征求意见稿在两个层级划分的基础上,提出“6+1”考试科目设计思路。这一科目设计在现有的五科考试涉及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的内容,并按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划分进行了考试内容的分配。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分别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关于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征求意见稿提出,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应在3年内完成。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三)关于实务经历的要求实务经历要求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都对实务经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或考试中积累实务经历。基于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在注册前必须具备两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在考试层级划分和考试科目内容的设计上都体现了对实务经历的要求,这就意味着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或考试之前应当逐步积累一定的实务经历。征求意见稿对实务经历提出了建议性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应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四)关于英语水平测试的改革设想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选拔和培训行业高端国际化人才,中注协从2006年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设立英语测试,并于2007年度首次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审计、会计科目中各增加10分的英文附加题。以上英语水平测试各项措施的初步探索,对鼓励行业人员提高英语水平,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为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水平,培养和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测试的国际认可度和实际效用,与这次考试制度改革相配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并规定,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的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合格证书。四、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安排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设想,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将于2009年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转换工作,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09年首次实施新考试制度的现行考试制度继续执行一年。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200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现行制度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未通过科目(含新增科目)的考试。按现行考试制度参加2009年度考试的考生,如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其有效的成绩合格科目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其余科目的考试。2010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网站管理:中注协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 电子邮箱:webmaster@c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六层 邮编:100081 电话:***

版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版)2006年01月01日 京 ICP 备 05032222 号

交费注意事项

网上交电费的方法有国家电网网站缴费、支付宝缴费和微信缴费三种方式。

一、国家电网网站缴费

打开百度搜索引擎之后,在搜索栏里输入缴纳电费,此时点击出现的网上缴费页面并进入国家电网。进入网页的页面之后,需要填写和确认缴费的信息,包括用户编号、用户名称等,将信息填写完毕后选择支付就可以缴费。二、支付宝缴费

打开支付宝之后,点击首页内的“生活缴费”选项,此时就可以看到目前支付宝支持用户缴纳电费、水费以及燃气费。点击电费之后进入缴纳页面,输入缴费单位、户号之后点击下一步,把缴纳费用输入在选框中确认就可以交款。三、微信缴费

打开微信之后点击“我”,点击进入微信“我的钱包”,此时可以看到很多生活缴费以及其他选项。点击生活缴费之后定位到正确的所在城市,选择电费选项之后直接输入户号就可以缴费,扣款会从微信账户里扣。电费缴纳的注意事项

1、居民客户交费截止日期为抄表当月月末最后一天,超过截止日期仍未缴纳电费即为逾期交费。逾期后将承担电费违约金、停止供电等后果。居民客户电费缴纳情况还将被纳入社会个人诚信系统,如果经常超期交费,将会影响客户诚信度等级,有可能给客户其他用电事宜和生活出行带来不便。

2、已办理银行代扣服务的客户,请留意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余额,如余额不足请及时补充,以免扣款失败。

3、如因逾期交费而被停止供电,需到供电公司营业厅交清电费及复电费用、供电公司将及时复电(24小时内复电)。

4、用电是客户享有的权利,及时交费是客户的义务。客户如有任何用电事项的疑问,可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进行咨询。

发布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

2023年教资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为上半年:3月11日,下半年:9月16日具体如下:

1、小学教师教资考试:

(1)科目一《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上午9:00到11:00,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为下午13:00到15:00。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2、中学教师教资考试:

(1)科目一《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上午9:00到11:00,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为下午13:00到15:00,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时间为下午16:00到18:00。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教资考试的注意事项:

1、考试规则:

2023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生应在笔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正式考试开始的时候,考生迟到15分钟后,就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次科目考试;考生可以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交试卷并离开考场;考生在交完试卷后不得进入考场进行进一步考试。2、考试准备的用品:

考试文具:2B铅笔、橡皮擦、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中性笔替换芯等。

身份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是必不可少的。其准考证需要提前打印,证件上有考试科目、时间、日期、考场号等信息。考生尽量到达考场。

以上数据出自于高三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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